德感临时取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20】716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西部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招标人为重庆市西部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江津区石家湾附近新建30万m3/d(即新德感水厂和爱车间10万m3/d + 西彭水厂20万m3/d)浮船式取水趸船(含泵房)1座,在德感加压泵站(即目前正在施工的油德隧洞出口)附近新建调蓄水池一座,取水泵房至调蓄水池间新建DN1600输水管道约3.0Km,调蓄水池至德感加压站间新建DN1600输水管道约200m,调蓄水池规模为5000 m3。计划投资约1000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交钥匙)工程,按照市发展改革委【2020】716号文所明确的建设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试运行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按可研内容完成本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和设计(含供电工程);
2.2.2设备材料采购:涉及本工程所有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趸船(含泵房)采购、管材(管件)采购、机电设备(含水泵、电机、电气一次、控制、保护、通信等)采购等;
2.2.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施工、输水管道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趸船(含泵房)安装及调试、管材(管件)及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2.2.4施工全过程服务及联合试运行等。
2.3工程地点:重庆市江津区。
2.4计划工期为:300日历天,其中2021年2月28日前须达到向德感泵站通水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独立企业法人或由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1)、(2)、(3)项资质(其余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1)勘察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 | 重庆市西部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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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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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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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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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0000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108353433 | 联系电话: | 67706841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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