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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上犹江引水工程一期暨龙华水厂工程及配套龙华江拦河坝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
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4897次    发布时间:2018/10/8

赣州市上犹江引水工程一期暨龙华水厂工程及配套龙华江拦河坝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

招标备案号:赣建市直(施)招字【2018】第27号/GXTC-18690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州市上犹江引水工程一期暨龙华水厂工程及配套龙华江拦河坝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赣州市行政审批局赣市行审(1)字[2018]75号核准,招标人为赣州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拨款和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赣州市中心城市、龙华江南康区龙华乡段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1)取水泵站工程:新建取水泵房和应急加药间各1座,土建规模30万m3/d,本期设备安装规模20万m3/d。

2)原水管道工程,自取水泵站敷设2根DN1400管道至龙华水厂,长度约4.4km。

3)龙华水厂工程,水厂总规模30万m3/d,本期规模20万m3/d,主要建、构筑物包括:沉清叠合池、碳—砂双层滤料翻板滤池、二级泵房、鼓风机房、综合加药间、排泥池、排水池、浓缩池、平衡池及进料泵房、脱水机房、综合管理楼、生活楼及食堂、机修车间、大门及门卫、围墙、进出厂道路等。

4)清水管道工程,自水厂敷设两根DN1400清水管道至厦蓉高速附近,随后沿赣丰线敷设1根DN1600清水管道至机场快速路,在机场快速路附近分成2根DN1200清水管道,一根沿赣丰线敷设至高铁站,另一根向南沿规划机场快速路敷设,在新能源汽车城附近分数根管道敷设至城西大道后沿城西大道向东敷设至武陵大桥处,与中心城区供水管网联网供水。

5)拦河坝:新建龙华江拦河坝以城市供水为主、兼顾水利发电利用,工程是拟建龙华水厂(20万m3/d)水源工程,建成后将是赣州市中心城区的主力水厂,兼顾利用供水后余水发电,电站装机容量2250kw。水库正常蓄水位115.50m,死水位110.50m,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17.00m,5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118.29m;水库总库容286万m3。

2.3计划工期:18个月

2.4招标范围:赣州市上犹江引水工程一期暨龙华水厂工程及配套龙华江拦河坝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包含且不限于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构筑物内外精装修设计)、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组织、设备调试、工程调试运行、竣工试验、试运行考核、操作指导培训及工程(项目)相关技术检验(检测)等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本标段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

2.5工程总投资:9.29亿元,其中:上犹江引水工程一期暨龙华水厂82947.10万元,龙华江拦河坝工程9996.6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与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与水利行业工程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与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列2项之一

1)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0万m3/d及以上新建(扩建)水厂或污水厂建设施工业绩;

2)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0万m3/d及以上新建(扩建)水厂或污水厂设计业绩;

(注: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其中一项(必备),还应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经备案的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中任意两项能证明类似工程的业绩材料【以竣工备案表日期为准】。竣工验收备案表与部分省市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之类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同等有效;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的省内施工业绩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房建市政工程-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提供外省施工业绩的,必须是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投标人需提供业绩查询路径,如不能提供有效网址查询的投标单位则需提供由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业绩真实性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如取消了合同备案的试点城市的工程业绩其《施工合同》,经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可以视为已备案。

3.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投标法人代表及拟派EPC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近36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格式自拟);

3.5 EPC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给排水)、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之一,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3.6工程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给排水);

3.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注册一级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资格;

3.8省外进赣设计企业及拟派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的要求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省住建厅“省外进赣企业信息登记系统或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拟派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3.9省外进赣的施工企业及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的要求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及本项目的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省住建厅“省外进赣企业信息登记系统或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及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3.10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见招标文件)。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并提交一份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能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且其下属的任何控股公司均不得再参与投标;

5)联合体成员共同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6)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4.2获取地形图等资料,请于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29日,工作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赣州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20号)签订保密协议。

4.3签订保密协议时提供材料如下:

1)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2)保密协议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赣州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20号

邮 编:341000

联 系 人:钟澎

电 话:0797-555152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执行机构联系地址:南昌市会展路545号红谷城投大厦7楼

联 系 人:龚剑

电 话:13870638179、0791-86216963

邮 箱:bowsword@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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