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
【人事政策】 2010年第二季度部分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状况分析
点击次数:14317次    发布时间:2011/7/26

    2010年第二季度,中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对全国105个城市[1][1]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信息进行了统计分析。这些城市分布在全国各大区域,拥有市区人口约1.9亿,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人口的48.8%;拥有市区从业人员(含城镇个体劳动者)5646万人,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从业人员的57.7%。本季度职业供求信息主要表现出以下几方面特征[2][2]
一、总体而言,劳动力需求与供给基本持平;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劳动力供求人数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求职人数增长幅度高于用人需求。
监测城市中,用人单位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招聘各类人员约637.3万人,进入市场的求职者约637.1万人,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3][3]约为1.00,与上季度相比下降了0.04,和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0.12。
从供求总量看,在本季度与上季度相同的96个城市中,本季度的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分别比上季度增加了15.7万人和41.2万人,各增长了2.9%和8.1%。在本季度与2009年第二季度相同的90个城市中,本季度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了145.6万人和 77.2 万人,各增长了31.7%和14.7 %。
二、分区域,与上季度相比,东、中、西部城市劳动力供求人数均有所回升;与去年同期相比,三大区域城市劳动力需求人数均呈增长态势,求职人数东、中部有较大幅度增长,西部地区略有减少。
从供求对比看,东、中、西部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分别为1、0.98、1.01。
从供求总量看,在本季度与上季度相同的96个城市中,本季度的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分别比上季度增加了15.7万人和41.2万人,各增长了2.9%和8.1%。在本季度与上季度相同的96个城市中,分区域,东、中、西部城市市场用人需求分别增加了5.8万人、2.6万人和7.2万人,各增长了2.0%、1.9%和7.7%,求职人数分别增加了27.6万人、5.3万人和8.3万人,各增长了10.0%、3.8%和9.0%。
在本季度与2009年第二季度相同的90个城市中,本季度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了145.6万人和 77.2 万人,各增长了31.7%和14.7 %。在本季度与2009年第二季度相同的90个城市中,分区域,与去年同期相比,东部城市本季度的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增加了104.6万人和71.4万人,各增长了39.3%和24.0%;中部城市本季度的用人需求增加了21.2万人,增长了17.4%,求职人数增长了6.2万人,增长了4.5%;西部城市本季度的用人需求增加了19.9万人,增长了27.7%,求职人数减少了0.3万人,下降了0.4%。
三、分行业,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
从行业需求看,80.7%的企业用人需求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以上各行业的用人需求比重分别为32.4%、16.9%、12.8%、8.7%、5.5%和4.4%。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二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82.7%和11.2%,二者合计为93.9%;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占第三产业全部用人需求的28.6%、21.8%、14.8%和9.3%,四项合计为74.5%。
与上季度相比,在本季度与上季度相同的96个城市中,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和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减少了18.0万人、2.7万人和1.1万人,各下降了10.3%、7.4%和2.2%,批发和零售业和住宿和餐饮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增加了18.1万人和8.6万人,各增长了22.2%和13.4%。
与去年同期相比,在本季度与2009年第二季度相同的90个城市中,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增加了55.4万人、27.9万人、21.9万人、4.8万人和5.9万人,各增长了38.8%、37.0%、39.5%、9.9%和21.3%。
四、企业用人需求占主体;与上季度相比,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回落;与去年同期相比,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增长幅度较大,内资企业中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用人需求增长幅度较大。
从用人单位看,96.9%的用人需求集中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比重仅占0.8%,其他单位的用人需求比重为2.3%。在企业用人需求中,内资企业占73.0%,其中以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用人需求较大,所占比重分别为26.2%、24.1%和9.8%,国有、集体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仅为4.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7.7%;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比重为9.0%;个体经营的用人需求比重为10.3%。
与上季度相比,在本季度与上季度相同的96个城市中,企业用人需求增加14.6万人,增长了2.8%。其中,内资企业的用人需求增加21.0万人,增长了5.4%;内资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增长了2.5%、10.1%和7.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分别下降了10.8%和15.5%。
与去年同期相比,在本季度与2009年第二季度相同的90个城市中,企业用人需求总体增加了144.9万人,增长了32.8%。其中,内资企业的用人需求增加了98万人,增长了29.9%;内资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用人需求分别增长了32.5%、33.5%、38.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需求分别增长了58.2%和44.9%。
五、进入市场求职的人员中,新成长失业青年比上季度和去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增长幅度最大。
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4][4]所占比重为52.8%,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占25.3%(在新成长失业青年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占45.9%),就业转失业人员占15.5%,其他失业人员占12.0%;外来务工人员的比重为34.0%,外来务工人员是由本市农村人员和外埠人员组成,其所占比重分别为12.9%和21.1%。
与上季度相比,在本季度与上季度相同的96个城市中,进入市场求职的人员中,新成长失业青年增加了28.8万人,增长了24.0%,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增加了18.8万人,增长了35.5%;就业转失业人员增加了6.1万人,增长了7.4%,其他失业人员增长了8.5%。外来务工人员中,本市农村人员减少了13.8万人,降低了15.4%;外埠人员增加4.1万人,增长了4.5%。
与去年同期相比,在本季度与2009年第二季度相同的90个城市中,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求职人数增加29.7万人,增长24.3%,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增加19.6万人,增长38.4%,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求职人数增加5.6万人,增长6.4%,其他失业人员的求职人数增加10.7万人,增长17.8%。外来务工人员中,本市农村人员求职人数减少了近3.1万人,下降4.0%;外埠人员的求职人数增加15.4万人,增长了13.2%。
六、技能人才的供求集中在初、中级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供不应求,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和技师的需求缺口较大。
从需求看,对技术等级有明确要求的占总需求人数的47.4%,主要集中在初级技能人员、中级技能人员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40.1%。
从求职看,47.4%的求职者都具有某种技术等级,主要集中在初级技能人员、中级技能人员和技术员、工程师,其所占比重合计为41.2%。
从供求状况对比看,各技术等级的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其中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程师的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较大,分别为1.83、1.88、1.81。
七、全国十大城市岗位需求和求职排行榜显示,餐厅服务人员、机械加工人员、力工、裁剪缝纫工等职业的用人需求较大,而物业管理人员、行政人员、财会人员、计算机操作员等职业的用人需求相对较小。(见附表)

附表:全国十大城市岗位需求和求职排行榜
城市
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
第二产业需求
第三产业需求
岗位空缺大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小于求职人数缺口最大的前三个职业
 
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
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
天津
0.82
18.6%
81.4%
土石方施工人员
3:1
铁路运输服务人员
1:6
 
 
 
 
保育、家庭服务员
2:1
电信业务人员、话务员
1:4
 
 
 
 
化工产品生产工
2:1
办公设备维修人员
1:4
上海
0.82
13.5%
86.4%
餐厅服务员
7:1
企业管理人员
1:9
 
 
 
 
专业电力设备检修工
6:1
行政办公人员
1:6
 
 
 
 
护理人员
5:1
财会人员
1:5
重庆
0.99
24.3%
75.4%
电子元件制造工
9:1
经济计划人员
1:7
 
 
 
 
裁剪缝纫人员
8:1
银行业务人员
1:6
 
 
 
 
力工
6:1
公路运输服务人员
1:6
沈阳
0.81
22.5%
70.2%
软件游戏开发人员
4:1
行政事务人员
1:4
 
 
 
 
高级车、铣、镗工
4:1
中餐烹饪人员
1:4
 
 
 
 
缝纫工
4:1
物业管理人员
1:4
郑州
0.90
9.9%
89.9%
机械冷加工工
3:1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
1:4
 
 
 
 
部门经理
3:1
普通电力设备检修工电工
1:4
 
 
 
 
裁剪缝纫工
3:1
行政办公人员
1:3
福州
1.25
72.7%
25.9%
餐厅服务员
2:1
物业管理人员
1:2
 
 
 
 
机械设备维修工
2:1
营业员
1:2
 
 
 
 
力工
2:1
维修电工
1:2
长沙
1.22
39.4%
58.8%
技术工人
  5:1
保管人员
1:5
 
 
 
 
餐厅服务人员
3:1
财会人员
1:5
 
 
 
 
保险业务员
3:1
机动车驾驶员
1:4
济南
1.01
15.3%
83.1%
B照司机
2:1
计算机操作员
1:4
 
 
 
 
电工
2:1
公关员
1:5
 
 
 
 
保安
2:1
司机
1:4
合肥
1.03
38.3%
60.8%
服务员
13:1
短期宣传员
1:9
 
 
 
 
普通操作工
8:1
文员
1:7
 
 
 
 
业务员
8:1
客服
1:4
成都
0.96
20.8%
74.7%
机械热加工工
2:1
行政业务人员
1:2
 
 
 
 
推销展销人员
2:1
清洁工
1:2
 
 
 
 
治安保卫人员
2:1
其他社会服务人员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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