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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李家河水库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次数:7450次    发布时间:2016/5/9

洛川李家河水库项目招公告

1.招条件

洛川县李家河水库项目已由延发改农〔201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陕西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目概况与招

李家河水库工程由界子河闸坝取水枢纽、输水管线和李家河水库工程三部分组成。界子河取水枢纽建设闸坝1座,长48m;泵站1座,安装水泵4台,抽水流量0.522m3/s,总装机1260kw;泵站至水库铺设DN800球墨铸铁管2.93km。水库设计总库容607.46万m3,设计坝高42.7m,坝顶长258.5m。

依据延市水审发〔2016〕39号文件,将该项目划为1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监理标项工作任务为本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施工标项负责实施本工程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格要求

3.1本项目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文件的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6519日至201652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 至11:30 ,下午14:30 至17:00,持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B证(施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监理)、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1000元/套(施工标项)、1000元/套(监理标项),售后不退。

5.投文件的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延安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延安建设网》上发布。

8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鹏飞  

电        话:1335918397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延安市文化沟小区2单元901室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7092932669/0911-2124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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